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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我是新生,該如何辦理身障生或身障人士子女減免學雜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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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請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拿申請單或由網頁下載;請備妥下列證件,於新生報到日繳交至報到處生活輔導組服務處。
○身障學生:身障手冊影本。
○身障人士子女 :家長身障手冊影本及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 |
問:新生若因故無法在報到日辦理學雜費減免申請,可否事後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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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學生因故無法在報到當日辦理學雜費減免申請,可於報到日二日內,填妥申請表及附上相關証件郵寄至本校生活輔導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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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身障減免標準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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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減免或補助標準:
重度身障
減免全部學雜費; 中度身障十分之七學雜費; 輕度身障十分之四學雜費。 |
問:身障學生或身障人士子女已在本校申請核准者,需要每學期提出申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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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已在本校申請核准者,需於每學期期末再提出申請。 |
問:我已申請學雜費減免,因父親身障級數提高,我該如何辦理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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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請備新身障手冊重新申請,即可以高殘障等級辦理學雜費減免或補退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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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我家已核審為低收入戶可再申請身障學雜費減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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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同時具有多項減免或補助身分者,僅能擇一辦理;已申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
或向其他機構申請補助學、雜費者,不得重複申請本項減免(補助)。 |
問:我是舊生,我如何在寒暑假期間如何辦理學雜費減免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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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請將申請表及相關證件郵寄方式寄至生活輔導組即可。 |
問:我已經申請學雜費減免,但註冊單上並沒有核定減免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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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請至生活輔導組確認有無辦妥學雜費減免手續,
或撥04-2216-5215廖美智小姐與連繫。 |
問:我是身障人士子女,我想申請就學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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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辦理助學貸款者請至生活輔導組辦妥身障減免手續,務必先扣除減免部份,方可到課指組辦理助貸。 |
問:我是原住民,我想開學後再辦理學雜費減免手續,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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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可以開學後再辦理減免手續。先繳全額註冊費,開學後再備郵局帳戶影本、註冊單(已繳費)、戶籍謄本或至生活輔導組辦理退費。
2.為減少退費作業程序,最好於開學前辦理學雜費減免申請,直接由註冊單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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