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宣導活動About

「交通安全教育宣導週」宣導資料

 穿越馬路應走行人穿越道、斑馬線、天橋或地下道

行人欲穿過道路,應走行人穿越道、斑馬線、天橋或地下道,千萬不要任意橫越馬路,以免左、右來車時,不及避讓,發生危險。

通過交岔路口應依交通號誌或警察指揮

穿越馬路時闖紅燈是極危險的事,因此,行人應耐心待燈號變換為綠燈後或遵守交通警察指揮才可通行。

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應靠邊行走

道路「若未劃設人行道,行人應靠邊行走,可避免被路上奔馳穿梭的汽、機車擦撞。

穿越馬路應走行人穿越道、斑馬線、天橋或地下道

行人欲穿過道路,應走行人穿越道、斑馬線、天橋或地下道,千萬不要任意橫越馬路,以免左、右來車時,不及避讓,發生危險。

確實遵守交通規則

穿越道路應走天橋、地下道或斑馬線並遵守交通號誌指示,不可任意闖越交岔路口、快車道,以免左右來車時閃避不及而造成意外事故。

外出應著顏色較鮮艷的衣服 ·

高齡者晨起運動或深夜外出,應穿著顏色鮮豔的衣服,讓汽機車駕駛人容易發現,防範意外事故的發生。

等公車時應排隊;公車來時,按順序上車

不排隊等公車,車子一來時,大家蜂湧而上,擠成一團,互不相讓,不但沒有秩序,更會耽誤大家的時間。因此排隊等車是守秩序、節省時間最好的辦法。

等車時先把零錢或車票準備好

在車來之前就把零錢或車票準備好,可避免上車時因找不到零錢而耽誤別人上車或行車時間。

車廂已客滿時勿勉強上車

當車廂內已擠滿乘客時,不要勉強擠上車,否則不但會影響行車時間,而且容易發生事故。

車已啟動或未停妥時,不可以上下車

在車子啟動或還沒停妥的時候上下車,容易站不穩而跌倒,產生的危險不容忽視。

在車上不要大聲喧嘩、嬉鬧

公車是供大眾使用的交通工具,因此車上乘客應互相尊重,不能大聲喧嘩,以免影響他人安寧;也不要在車上嬉鬧,以免司機緊急煞車或發生其他狀況時,危害到自身及他人的安全。

站立的乘客應抓牢把手,切忌靠車門而立

車上人多擁擠,站著的人應抓緊把手,以防司機緊急煞車或發生其他狀況時跌倒;站在車門邊的乘客更應小心謹慎,切勿靠車門而立,以免因未注意車門開啟而跌下車。

乘車時勿將頭、手伸出車外

路上車多擁擠,彼此間的距離很近,一旦把頭、手伸出車外,很容易被其他車輛擦撞,後果不堪設想。

遇老、幼、孕婦、殘障者應讓座

老人、小孩、孕婦、殘障者的行動,本來就不如一般人方便、靈活,因此,在車上,應讓座給老、弱、婦、幼、殘障者,以免他們站不穩而跌倒。

要下車前,應先按鈴

下前先按鈴,可提醒司機此站有人下車,以免司機過站不停。

下車後勿從車前、車後穿越馬路

公車比一般車輛高大,若從車前、車後穿越馬路,不但後方來車不易發現有人穿越馬路,連公車司機本身都可能因視線死角而沒有發現有人在車前或車後通過,而直接開車或倒車,撞上乘客。

騎乘機車應戴安全帽

機車騎士不喜歡戴安全帽的原因,最主要是嫌太熱、不方便;但是一旦肇事,自己流血不算,還要讓家人流淚,因此「流汗總比流血好、流汗總比流淚好」,為了自身及家人著想,機車騎士及其附載乘坐者,均應戴安全帽,給自己多一層保護。

不無照及越級駕駛 ·    

  • 未考領駕照不騎機車;持輕型機車駕照不應越級騎重型機車。
  • 不違規駕駛、不在道路上蛇行、不行駛人行道、不闖紅燈、不行駛快車道、不逆向行駛,在十字路口依兩段式 左轉行駛,這樣才是優良的機車駕駛。    

不超載

機車超載人或物,都是極危險且易發生事故的,所以,機車應依規定附載物品或人員,才能保障自己、附載者及他車的安全。

不超速

機車是人包鐵,若機車不遵守規定而超速行駛,一旦遇到突發狀況,往往會因煞車不及而衝撞前車或滑倒,後果不堪設想。 ·       

遇救護車等緊急任務車輛應避讓·       

聽到有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等,應立即避讓,讓這些負有特種任務的車輛能及時完成任務,解決危急的狀況。

經常檢修機車 ·        

經常保養、檢修機車,能延長機車使用壽命、防止排出黑煙污染空氣;一旦發現問題更能立即解決,避免零 件故障,釀成車禍。此外,機車騎士不應任意改變引擎設計,以求安全;也不應拆除消音器,以免製造噪音。

不行駛快車道

機車應在機車專用車道或慢車道行駛;道路上標明禁行機車之車道,機車騎士千萬不要行駛其上,以免害人害己。

在交岔路口左轉時,應慢行且依兩段式左轉行駛

在市區交岔路口,不論四面有無來車,均應儘量以兩段式左轉方式行駛,這樣才能從容而安全的通過路口;在郊區道路切忌強行搶快左轉,應注意四周,確定沒有快速接近的車輛後才左轉。

夜間行車應著顏色鮮明的衣服

晚上由於天色昏暗,駕駛人的視線較不清楚,因此機車騎士應著顏色鮮明的衣服,並於車輛前後適當的位置黏貼反光(螢光)紙,用以警示周遭車輛,避免被其他車輛撞上。

騎乘機車應戴安全帽

騎機車除了是肉包鐵外,更由於機車是兩輪車,本來就比較容易不穩,一旦與其他車輛擦撞,多半會傾倒, 騎士也無可避免的會摔倒在地,如果頭部撞傷,很可能導致重傷或死亡,其危險是可想而知的,且發生交通事故時,後座附載者的危險程度,遠比機車騎士來得高,車速太快時,附載者還可能被摔出,因此,騎乘機車均應戴安全帽,未戴安全帽者,罰款伍佰元。

購買安全帽時,應認明經國家檢驗合格的安全帽

未經檢驗合格或一般工程用的安全帽,不能保障騎機車時的安全。因此,騎乘機車應戴合乎規格的安全帽以確保安全。

通過交岔路口應依交通號誌或警察指揮

在沒有騎樓、人行道的路段,行人不得已行走慢車道上,若駕駛人不小心行駛,往往容易與路上行人擦撞。

晨間駕駛時,應特別留心道路狀況

晨間路上車輛少,較容易駕駛,因此汽機車駕駛往往不自覺的加快了車速。但由於晨間視線較差亦是高齡者外出最頻繁的時段,因此駕駛人須特別留意道路狀況,以免不小心撞到路上的行人。

重視安全,切勿飆車

  • 汽車及機車駕駛人危險蛇行或製造噪音,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罰鍰,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執照。  
  • 集體飆車,處新台幣30,000元以上90,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駛及吊銷駕照,嚴重者沒收車輛。
  • 未滿十八歲青少年危險蛇行、製造噪音、集體飆車,除罰鍰外,家長和青少年都要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並公布家長的姓名。
  • 未滿十八歲青少年無照駕駛,除罰鍰外,家長和青少年都要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並得由警察機關公布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姓名。

在校外發生交通事故時,如何尋求協助

  • 交通事故的處理是交通警察或當地派出所員警的權責,任何電話撥打110即可請警察局勤務中心的員警代為轉請相關的人來協助處理。   
  • 只要具備學生身分,在全國各縣市均可請求當地高中職以上學校之軍訓教官協助,如果事故地點附近有學校即可就近求援,或者撥打104查號台,查詢『學生校外會』,該會將以最快速度派遣教官支援。
  • 如果在台中市發生事故,也可以立即打電話回學校,學校教官也會很樂意協助同學。(本校教官室值勤專線電話:04-2219-5999)
  • 全國所有派有軍訓教官的學校,均依規定24小時駐有值勤教官,也就是說,即使是在三更半夜時,教官仍然能幫助同學解除困境。

交通安全教育實施辦法

  • 擬定學年度交通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工作計畫,並按計劃執行。 

  • 成立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組織作健全。

  • 每日實施校門安全工作。

  • 訂定交通安全教育週,實施交通安全教育政令宣導、專題討論等,提昇學生 交通安全知識。

  • 運用交通服務隊、童軍團等社團,充分配合交通安全教育宣導活動。

  • 嚴禁學生無照駕駛,有照騎乘機車到校者,必經檢驗駕照、行照、家長同意書。

  • 與台中市道安會和警察局密 切協 調配合,改善校區週邊道路交通安全設施。

  • 對於協助交通安全教育有功人員均予以獎勵。

  • 對於發生交通事故和違反交通安全規則之學生必通知各系教官、導師和家長適時予以輔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