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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上同學的缺曠紀錄可上【日間部學生資料管理系統】查詢 。
缺曠資料每日更新。
請同學依學生請假規則辦理請假手續。
請假時所呈證明文件如有虛構或偽造情事者,除缺席之時日以曠課論外,並嚴予懲處。
曠課每一小時扣操行成績一分,事假缺課十六小時扣操行成績一分,病假缺課廿四小時扣操
行成績一分。
凡曠課十小時以上者通知其家長;超過四十五小時者依學則及操行成績考查辦法辦理。【即
應勒令退學,操行成績不再予以核算。】
任一科目缺曠時數達該科全學期授課總時數三分之一者,不得參加該科目學期考試且該科目
學期成績以零分計,請各學制同學自勉自勵。
學務處期勉各位同學能快樂學習成長,準時到校上課,勿曠課缺席!
缺曠資料如有誤記情事,請任課老師簽證後(確實到班上課)至生活輔導組辦理更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