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星期三、四下午七、八節為校際活動、週會及導師時間。
導師時間由導師指導該班課程活動;週會時間除請課外活動組安排外,另由學務處各單位針對 學生事務處做}政令宣導。
各系科每月至少排訂班會乙次,請班代於班會召開前至生輔組各班放點名簿的櫃子上,領取班 會紀錄簿。
開完班會請班代表將班會記錄經導師簽名後,再放回各班級放點名簿的櫃子上。
生輔組將各班班會記錄彙整後,將建議事項彙辦有關單位。